延安精神与党的建设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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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大学关于成立延安精神与党的建设研究院的通知
发布者:   发布时间:2019/10/28 00:00   浏览次数:

各院、系、处、室及直属单位:
经2016年4月1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,5月6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,同意成立西北大学延安精神与党的建设研究院。
一、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
西北大学延安精神与党的建设研究院为无行政级别的实体研究机构,设院长岗位1个,由知名学者担任。研究院日常管理隶属马克思主义学院,业务发展由中国文化研究中心统筹指导。
院长主要负责研究院科研项目的组织、策划、协调和实施,以及科研成果的推介、宣传等工作。
二、人员组成及考核管理
根据事业发展需要,研究院聘任研究人员若干,其中:聘任境外高层次专家,按照学校国际交流有关聘任境外专家的规定办理;聘任校外知名学者全职担任特聘教授,按照学校有关聘任特聘教授程序办理;校内承担研究院科研项目教师的管理,由其所在院系负责;编制内职工的选聘,由研究院商马克思主义学院后上报学校审批。不占编制的聘用人员,其报酬由研究院自筹解决。
三、工作职责
1.策划和承担各级各类科研任务;
2.负责本专科生通识课、专业课教学,承担研究生培养工作;
3.协助相关院系在重点领域开展创新研究,支持其重点学科和硕博士点建设;
4.发挥智囊作用,积极为国家和地方党的建设工作建言献策,提供咨询服务;
5.积极进行社会服务,开展理论宣讲、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,适时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议和延安精神高层论坛;
6.完成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
西 北 大 学
2016年5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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