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9/12/12 00:00 浏览次数:
各相关单位:
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要求,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9日前补报本年度新购的图书、期刊、电子资源等图书类固定资产(填写固定资产报销单< 三联单>),图书按实际购买册数及金额、期刊按种类数量及金额填报,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。由于财务处要求账账相符,因此需注明所报账的凭证日期、凭证编号、项目名称及项目号。自2020年元月起财务处要求新购置图书必须先做固定资产才能报账。
报送地点:长安校区图书馆办公室
联系电话:88308703
联系人:张老师
图书馆
2019年12月6日